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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名限制只用规范字

2010-12-22

易起问微信公众号

网民指出,乱取名、取怪名理应遏制,但“规范”到新生儿取名只能从《规范汉字表》中选,实有越权之嫌。  《民法通则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:“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”。《民法通则》法律地位仅次于《宪法》,连公安部《姓名登记条例》与其发生冲突,也只能让步,何况国家语委的《规范汉字表》?  《居民身份证法》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,其第四条规定:“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 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。”《规范汉字表》迄今尚未公布,故此法所指“规范汉字”显然不限于《规范汉字表》所列汉字,应宽泛理解成字典里所有汉字。  网民“大门五郎”说,中国人多,重名也多,全国有29万多人都叫“张伟”。“规范汉字8000多个够取名字了”这种推论一厢情愿,很难令人信服。汉字中有多少可用于人名又为人所乐用呢?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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