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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名限制只用规范字

2010-12-22

易起问微信公众号

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,户籍部门要求他改名字,理由是公安部有通知,名字里面不能有“C”字,并且“赵C”也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。于是,赵C将当地公安部门告上法庭,鹰潭市月湖区法院判决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败诉。之后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区分局随即提出上诉。最后,在二审法院的反复协调下,当事双方在庭外都表示愿意妥协,双方最后达成和解。但关于赵C的名字究竟合不合法,也就没有一个最终的权威结论。根据《民法通则》,“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”。公安部搬出的《居民身份证法》及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规定也不能明确表明赵C的名字不合法。  现在,又来了一个《规范汉字表》,宣布公民取名只能从这里选字。那么,很多人想问的是,第一,这个《规范汉字表》以什么形式出现?不 可能是法律吧?最多是一个部门规章,能有多大的约束力?第二,今天专家说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必须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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