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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妹争夺男人的故事

2010-12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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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必离婚。前夫另找的对象与本人可能是朋友、同学、同事之类。1998年该女应有目中人,但不一定能成。现在自己清灯自守,孤眠寝帐。要成婚,须待到2003年癸未,且该女生性风流。  为什么作如上判断?  日主己土生于立夏后25天,火土两旺,月干己土透出,时上丁火生身,自身太旺,正所谓“姊妹刚强,必为续弦之妇”。  甲木为夫星,两己争合,月干之己土坐正印有力,日主己土坐于病死之地,两己争甲,夫星被合走,且月柱又是兄弟姊妹宫,姊妹争夫,他人必胜,故夺夫者必为朋友、同事、同学之类。若以甲木为太极点,甲与月干己土最为亲近。甲木虽生于四月泄气,但日时两卯为旺地,辰为湿土可盘甲木之根,甲木身强可任财,有多妻之象。另外,月柱大限主32岁之前 ,岂不应是32岁前离婚吗?  日坐七杀,杀为偏夫,34岁行寅运,寅卯辰三会杀局,本应再次成婚,但寅卯空亡,犹如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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