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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古代24大死刑图一

2010-12-21

易起问微信公众号

肉纤维熠熠生辉”。  十、肢解 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。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,施刑者认为“干脆”太便宜犯人,于是,有了许多种花样: 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,然后切脚趾,再砍手、臂、踝、腿、耳朵、鼻子…… 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,用布包住伤口、再塞入一只大瓮中,置放在厕所里,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。到了汉以后,凌迟刑代替了 肢解刑,也许在行刑者看来,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……  如今,某些国家依然规定,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,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:"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;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。"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。 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。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,直至死去。  十一、碎身刑 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,与西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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